探析:企业建立专利价值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前 言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肆虐,导致国内大部分企业遭受将近一个月的停工停产,由此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不小压力。随着企业的陆续复工,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一批费用也等待着支出,其中可能就包括专利年费。这个时候,企业老总可能就会问IP管理人员,公司专利哪些是需要重点维持?哪些是可以选择性放弃?哪些又是可以转让或许可的呢?有没有办法将这块费用降一降?此时,作为企业IP管理人员,您将如何应对老总之问?
今天就从专利分级管理的角度,论述企业内部建立专利价值评价体系必要性,从而达到专利资产的优化管理和费用控制。
企业专利价值评价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快速增长,像华为、中兴、腾讯、格力等企业每年授权的专利数量就有好几千件,而有效专利累计超过一千件的企业更是比比皆是。对于企业而言,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专利,每年都将支付一笔不小的权利维持费用,而这些专利中有大部分并不能给企业带来实质的经济效益,那么如何实现对专利的评价分级,提升对专利的管理效率是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目前国内企业很少有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专利价值评价体系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其主要困难在于,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并且每件专利都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并不存在统一交易的活跃市场,并且一件专利的评价往往涉及法律、技术和预期经济回报等多个维度。企业的IP管理人员会限于自身的知识技能,很难分别对每件专利的价值给出微观分析,有时只能根据专利的稳定性及产品的市场效应进行宏观分析。即便这样,这种分析也不具备常态性,并且由于缺乏充足的评价依据,很难让他人感到信服。
此外,企业现有的管理方式也缺乏规范性,对于授权专利是否应该维持,维持多长时间,什么专利可以转让,什么专利可以许可,什么专利自己持有等,都缺乏全面分析,往往只以技术先进性作简单评价。
因此,对企业来说,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专利价值评价体系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
国内主要专利价值评价规范及指标体系
专利价值评价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开展相关研究及应用,我国在该方面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在2011年,为推进专利价值评估体系建设及应用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研究构建了一套由反映专利价值属性并具有内在联系、起互补作用的指标群组成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分为两层指标结构,第一层指标从专利自身属性的角度,划分为法律、技术和经济三类指标;第二次指标从专利功能的角度,将第一层的三类指标分解为多项支撑指标。基于专利价值分析体系的专利分级分类方法,是指利用专利价值分析体系,从技术、法律和经济三个维度对专利价值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专利的级别,并根据不同的级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处置措施,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专利的管理更加规范,并从根本上促进专利的转移转化。
2014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一份指导性文件——《专利交易价值评估指南》(SZDB/Z 103-2014),也从法律价值、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三个指标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在三个指标的细化评价内容方面和2011年专利价值分析体系大同小异。
中国专利奖评选指标体系涉及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社会效益和发展前景四个方面,由国家知识产权审查部门完成专利质量的评价,由社会专家完成技术先进性、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社会效益和发展前景的评价。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中指出,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通常关注以下事项:(1)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权属有效性文件或者其他证明资料;(2)无形资产持续的可辨识经济利益;(3)无形资产的性质和特点,历史取得和目前的使用状况;(4)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无形资产的保护措施;(5)无形资产实施的地域范围、领域范围与获利方式;(6)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质押、出资情况;(7)无形资产实施过程中所受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限制;(8)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9)宏观经济环境;(10)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11)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同时,指出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从上述可见,现有关于专利价值分析的指标已十分丰富,但如果要求企业的IP人员严格按照上述的指标来执行专利价值评价,多半不会取得较好效果。而且这些专利价值指标体系涉及大量的人为因素,缺少对专利客观数据的利用,导致不同人的评价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另外,每个企业面临的实际情况不同,评价体系中的指标也未必适用于所有企业。
所以,笔者倡导从商业竞争和法律的维度来构建专利价值评价体系,是一种相对排除法,使其对企业IP管理人员来说更具有操作性。
企业专利价值评价体系的建立
第一步,从商业竞争维度判断专利价值。如果专利与本企业经营业务密切相关,且在将来的技术和产品上不容易被规避,则划分为A级。如果专利涉及的技术是竞争对手在用,或者技术比较先进,但是还没有商业化成熟方案且市场前景不是很明朗,则划分为B级。如果专利涉及的产品生命周期已经结束,且市场上已经出现新的替代产品,现有的专利组合没有商业价值,则划分为C级。第二步,从法律维度来判断专利价值,主要考虑权利要求稳定性、不可规避性。对因符合第一步的要求而划分为A级或B级的专利申请,如果授权后的权利要求范围很小,轻易可规避,则A级调整为B级或C级,B级调整为C级。而对于已授权的专利,虽然在第一步中被划分为A级或B级,但由于专利撰写质量问题,导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窄,则A级调整为B级或C级,B级调整为C级。
第三步,参考专利交易数据对第一步和第二步中的分级进行适当调整,使得分级依据更具有说服力。即需要建立有效的一致性检验机制,来防止IP管理人员的过度主观判断。
企业建立专利价值评价体系的意义
在企业内建立专利价值评价体系,实现对专利的分级分类管理,总体上可以增强企业的专利质量,促进专利成果转化,以及提升管理效率。1、增强专利质量。对专利进行了预先分级分类,这样在撰写、答复审查意见以及内部流程和质量监控方面可以有所侧重,因此从源头上提高了专利质量。
2、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将专利价值分析融入到常态管理中,在进行专利交易谈判时,在不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情况下,无论技术人员还是专业谈判人员都能根据分级信息或是根据常态管理中的记录信息迅速地对专利的价值或价格有一个客观评价。
3、提升管理效率。根据评价结果,对不同级别的专利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各个阶段都留存有分析记录,合理客观地管理专利的生命周期。如A级,长期持有,授权后维持5-10年;B级,授权后维持3-5年;C级,随时可处置。
总 结
以传统的方法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专利价值评价体系,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和时间以及经济成本,这也往往成为限制企业展开专利价值评价的因素。实际上,对于企业专利管理而言,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专利确实的价值,所以,对于专利价值的评价并不需要追求其准确性,而更应关注评价过程中的合理性。
基于商业竞争和法律维度来建立企业内部的专利价值评估体系,也是从管理的合理性出发,从而大大简化了价值评价的指标,使得企业的IP管理人员应用起来更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