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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视点|跨境电商平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梳理及规避
本文作者:刘蔓莉
      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实体行业都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现在有一个行业却逆流而上并且成为了现代人宅家的主要消费模式,它就是电子商务。
      2008 年后,全球经济的深度影响仍在持续,2015 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7%,为24.59 万亿元。全球大宗型商品需求明显不足,消费需求向小额贸易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跨境电商的完善提供了条件,使得贸易需求更加短期化、碎片化,小额跨境电商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更多的中小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加入到国际贸易中,将“中国制造”销往全世界,跨境电商平台顺应而生,也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016年12月,商务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形成物流便捷、标准互认、产能互补、市场共享的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局面,要实现这种局面,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有效治理;并且在今年一月份刚发布的《中美经济贸易协定》中知识产权部分的第一章第五节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盗版和假冒进行了规定。
      因此笔者针对电子商务尤其是跨境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进行了梳理,以期能够让读者更加清晰的了解电商平台中遭遇的各类知识产权问题以及中小企业卖家的知识产权风险规避方向。
      下图是跨境电子商务多种交易模式中,不同主体在知识产权方面扮演的角色汇总:
图1跨境电子商务多种交易模式中的主体角色
      从内容上看,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广泛,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注等各种类型,并引发数据库、计算机软件、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从服务形式上看,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涉及各类行业,不仅触及服务贸易,更牵扯到货物贸易,既可以有形货物形式存在,也可以无形商品方式交易;从主体关系上看,不仅跨境电子商务供应方(卖方)和需求方(买方)之间或直接或通过中介平台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且其交易主体也可能具有多种知识产权角色。
       基于上述情况, 知识产权纠纷层出不穷,主要涉及假冒和盗版问题,其中既有简单明确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有复杂的只能经过司法机构裁决的争议较大的疑难问题,如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平行进口问题,知识产权责任分担问题等,还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商业策略的应用问题等等。
跨境电商卖家受到知识产权阻击的主要类型
1、跟风性销售
      电商平台上总是充斥着良莠不齐的卖家,经常存在“爆款”产品的拿来主义,就是大家常说的山寨,这些山寨产品在这种跟风销售的情况下,卖家往往没有注意到原创产品本身是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这类卖家在遭到知识产权人投诉后才往往束手无策,此时会存在产品下架甚至店铺关停的情况,严重影响电商平台上的销售活动。
      拿来主义的卖家在海外跨境电商平台上还可能会遭遇钓鱼圈套,主要是由一些海外律所或品牌商雇佣团队为谋取暴利而精心策划的“钓鱼圈套”。他们先是以买家身份与中国卖家在线聊天,表示愿意高价购买仿冒品,从而获得卖家的PayPal账号。然后,他们再以聊天记录为证据去法院提起诉讼。被起诉后,卖家的PayPal账号就会被冻结。
      美国芝加哥的一家名为GBC(Greer Burns &Crain)的律师事务所就曾因对千余名中国卖家设下“钓鱼圈套”,涉嫌金额高达数千万美元而引起轩然大波。
      因此对于喜欢拿来主义的卖家,产品上架前的知识产权风险排查、风险规避以及对产品销售地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了解是不能跨越的步骤。
2、自主产品品牌缺乏IP保护意识

      跟上述情况截然不同的是,卖家本身销售的是自主研发的产品并且具有自主品牌,这种卖家往往就是被山寨的对象。
      其中山寨的最多的就是产品外观以及品牌商标,这类知识产权也是卖家和卖家产品在电商平台上最有辨识度,最具有维权可视度的地方。但是大部分商家都没有或者没有及时进行销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导致存在维权的真空时期,无法及时有效的阻止产品被山寨以及商标被跟卖的情况。
       因此对于具有自主品牌以及自主研发的卖家,一定要尽早及时的进行销售产品的知识产权布局,最好是在产品上线销售前就拿到相应的商标权或者专利权。
海外跨境电商平台的主要维权方式
      目前海外四大跨境平台亚马逊、eBay、Wish以及速卖通均设置有知识产权投诉侵权途径,它们和国内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投诉机制比较相同。
      投诉方首先要是平台认可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即在投诉前需要在平台进行相应知识产权备案,之后遇到侵权的话,只要进入侵权投诉页面然后进行相应的投诉就可以了,上述平台对没有下证的知识产权基本不持积极的态度,这种情况基本不会投诉成功。
      因此还是建议电商平台的卖家在上架产品前最好已经获得了产品知识产权的相应证书。
跨境电商卖家规避知识产权阻击的方向
1、加强权利管理
      跨境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权利人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权利管理。
      第一种是直接管理和运用自身知识产权,及自身就是供应方(卖家),直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第二种是许可供应方(卖家)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第三种则是仅授权供应方(卖家)代为销售知识产权产品。
      在知识产权取得上,可以积极获取各类商品的知识产权(不限于专利商标);在知识产权运用上,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性的运用各种许可手段;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在防止产品被侵权以及侵权的同时,还需要关注商标反淡化、商业秘密保护、版权作品权利固定等,不仅关注不特定的使用者是否侵权,也关注被许可方是否遵守知识产权合同约定。
2、积极推进私力救济
       现实中,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存在不同的市场地位,可以采用不同的私力救济途径,本文主要针对相对处于弱势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说明。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具有跨境、量小、高频等特征,这类权利人监控知识产权侵权能力弱,维权成本常常高于实际收益,因此除了可以直接向侵权者警告、实施网络公告等救济手段外,更可以借助例如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体系、集体力量(行业协会、跨境电商协会等集体成员之间的互助)以及利用自身知识产权(如交叉许可等)与其上下游企业联合扩大市场影响力等。

【参考资料】
郑鲁英.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治理:困境、成因及解决路径[J].中国流通经济,2017(10):110-118
【作者介绍】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与武汉大学双学位,专利代理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咨询师、电商维权方面专家、现任华夏泰和项目经理。五年知识产权专业从业经历。擅长专利分析预警,专利技术导航以及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维权,曾多次参与省、市级知识产权项目。从业至今服务上百家知名品牌客户,包括OPPO、倍轻松、华信天线、莱诺、格力、鼎阳、万德、中国建筑技术集团、中建二局等企业,以专业服务深得客户的赞誉和信任。